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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什么新概念,那就是“搬运工”。而市场上的创意公司多如牛毛,顶级甚至数十亿的甚至数十亿的创意公司都在模仿他们的做法。创意公司可以拿着平台,把创意复制粘贴到互联网上,然后看起来只是些无聊的无聊的无聊的无聊,但这种毫无创意的无脑搬运,实在是太烦人了,快忘记用商品思维给自己贴上!
这并非说创意公司,就一定是拿着创意“打工人”去做事,所以有没有发现我在抱怨一个东西,“从商品思维到商业模式”,有没有能意识到一个东西:从线下的商品思维到互联网商品思维,又有多么的有趣!
这亦就是为什么我开篇就有强调:创意公司可借鉴线下的商品思维,通过这一个商品思维的改造,把这一个商品思维改造成“让受众了解并喜欢你的商品”的方案,来做商品营销。而这亦是线上商品思维方式的改变。
做一个简单的事情,你可以模仿一个成功的创意,但是你必须给自己贴一个不错的标签。如果做一个只会做一件事的创意,那么别谈创意了。我们都明白的“爆款商品”,就是受众真正需求的结果。如果只是为了销售商品,而不关注受众需求,不考虑商品本身的受众体验,商品的盈利很难实现。所以,我们做创意公司,其实是一种很好的玩法,这一个东西说白了,就是想通过创意营销,把受众圈到自己的圈子,让受众心甘情愿地接受你的商品。
我们做商品都有自己的受众群众,他们最大的特征就是:需求与痛点都是相对集中的。所以,这一个东西对我们来说,很简单,就像我们的苹果,我们的商品就应该叫做苹果手机。但是,我们也做商品,怎么才可找到自己的受众群众呢?
有一个方法可让我们找到受众的痛点。亦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受众需求的分析,来制定商品营销策略。
这一个方法是一种受众导向的营销。受众导向的营销,其实是一个市场调研的过程。我们就拿家电来说。比方说你要做一个消费升级的商品,这一个商品到底是有什么消费升级的商品,然后呢,你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搜一下这一个牌子,看一看商品的大概数据,这一个商品是多少钱,然后呢,你可咨询他,那当然,也可问一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