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创,探索新兴众筹平台运营模式
根据本次活动的不同类型,消费者与商家可分为三个不同类型:小众消费者、平台型消费者、大众点评型消费者,以及三类合作伙伴。
为此,各平台运营策略建议与各家平台运营商息息相关,将三大运营商的活动或套路按照“圈子+优势”模式进行策划。
1. 圈子+优势
小众消费者,简单理解就是我们在互联网上可以看到的,其在互联网领域的话语权与分享欲与平台运营商的套路大同小异。
通常在互联网平台有两种情况:第一,看到或者推荐。这种情况很多平台可能并不是所有商家都有平台模式,而是商家有策略吸引某类商家入驻,从而将这种方式作为渠道运营的方法,这类商家的内容、资源较为庞大。
第二,出于商家自身的需要,给予平台的推荐。这类商家属于平台的综合性组织,用户会对平台的内容进行二次传播,因此,在向商家提供的内容或信息之后,商家间的信任度较高,其用户粘性较高,流量获取也相对简单。
这两类商家既可作为小众商家的引流与平台运营商,也可作为平台型商家的入驻,二者都有较高的竞争门槛。
2. 平台型消费者
平台型消费者是指需要在互联网上赚取到一定数量的流量,并且对互联网的内容已经有一定的兴趣,有一定的消费能力与购物环境,通过平台间的商家提供的相关的内容,或直接获得一些变现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用户的需求通常具有一定的自由度。
根据QuestMobile用户调查数据,平台型消费者的需求占整个互联网消费人数的50%。
平台型消费者
该平台型消费者是指除了满足自己消费以外,对互联网营销和互联网品牌有一定兴趣的用户群体,他们对互联网产品的信任度较低,更倾向于在线支付。
在互联网时代,营销渠道被各种平台割裂,除了线上消费,线下消费也被逐渐切割,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内容消费者的争夺就变得更为复杂,而企业必须把营销渠道拓展到线下,线下整合,进行系统化运作。
3. 消费者(消费者)(消费者)属性
互联网营销使消费者在接收广告信息的同时,与品牌建立起了更紧密的关系。互联网品牌能够直接与消费者接触,而消费者在互联网上通过与品牌接触的方式进一步加深对品牌的记忆和了解,这就是互联网营销对消费者行为的直接影响。
品牌构建消费者关系
互联网思维是通过品牌建设与消费者建立消费者关系,从而实现营销的目的。
营销是建立在互联网思维基础之上,企业通过建立完整而有效的营销渠道,使得产品和服务能够更有效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